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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开展“12·4”法律宣传活动
作者:崇加芬 唐春霞 发布时间:2015-12-08 点击次数:593次

       12月4日上午,我县在铁军广场举行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5个“12·4全国法制宣传日”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。县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信访局、人社局、司法局等40余家单位设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县法治文化艺术团还现场进行了专场演出,吸引了很多群众驻足观看。县委副书记王强,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吴晓飞参加活动。    

      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,集中开展法制学习宣传,大力弘扬法制精神,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律、遵守法律、维护法律的浓厚氛围,进一步推进法治阜宁建设的正能量。    

       今年我县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,到12月中旬结束。活动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展开: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及社会宣传,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、带头依法办事。二是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。开展中小学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,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、法治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。三是加强联动服务宣传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、12348中心人员以及法律援助、律师、公证、人民调解、司法鉴定等相关人员及时服务群众,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。四是加强公共场所宪法宣传。五是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和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,以加强群众性法治宣传。六是加强媒体法治宣传,推动形成整体贯通、立体覆盖的法治宣传整体态势。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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